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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食人魔和魏西里(2 / 2)

“你边上的是你老婆吧吧,嗨,纯天然的美女真好看。”我由衷的夸张。

谁知胖子深吸一口气:“不,是那时我的女朋友。”

这个胖子还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呢,钱包里放着几十年前女朋友的照片。我对他有些刮目相看。

魏西里揪着头发蹲在床角,他的眼圈泛红几滴眼泪竟在打转,这个生性乐观连癌症不怕连生死都无所谓的铁铮铮的汉子竟然差点哭了出来,我觉事情不止一般的女儿情长那么简单。收起嬉笑的表情我肃穆地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事情发生在我刚认识吴知厄那段时间,关于那个令我跟老吴交恶的选择题我已经告诉你了。”他站了起来努力使自己恢复平静。

他是昨天告诉我那个故事的,昨晚一个晚上我都在想,换做我会怎么做选择?是选择那六个犯过错的年轻人,还是一生守法自己熟人的长辈?那是一个令我失眠的选择题,我权衡再三在快天亮的时候也没有做出选择,魏西里是个从不犹豫的人,他当时也是果断的做出了选择,魏西里的选择到底是什么呢?

“你当时是怎么选择的?”我几乎没多想就问了出来。

“你猜一猜呗,其实我之所以做出那个选择是因为之前我也做过一次同样的选择,这个选择就跟食人魔有关。这件事已经憋在我心里二十多年了,今天就放它出来透透气吧。”魏西里突然眨眨眼睛调皮的说:“故事很长,你做好准备哦。”

“有多长?”我问道。

“有他妈的长城那么长。”魏西里突然捶了我一拳,整个人显得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进入这个比长城还要长的故事吧。因为是魏西里口述的故事所以我决定用他的视角作为第一视角。大家请适应。

故事发生在1992年,那时我才二十出头,既不是面目可憎的老头子也不是满脸横肉的死胖子。彼时我品貌俱佳,帅过吴彦祖勾搭了金城武。那时的我还不叫魏西里,叫做魏长生,听着土是吧,老子当年可是最早穿喇叭裤最早听卡带最早玩摇滚的潮人。

后来被我老爹逼着进了部队认识了吴知厄,那时他叫吴文同。我是江西人,口头禅是为什么,他是广东人,爱说不知道。于是我们玩心大起转业的时候一起改了名字那是后话。

彼时我们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也拉开了我们互为仇敌的序幕。当了一年多兵,我俩因为违反纪律被迫提前退伍,他老爸关系硬给转到了警校。那时候的各地警校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开始降低录取要求,即使高考只有200多分,只要家里有钱,还是可以交上数万元进警校的,那时还是包分配的。

四年警校生活,我们经历了很多有趣的事,关系更加亲密。后来因为在学校成绩优秀毕业分配后一起来到了H省刑警大队。不是我吹,我俩那时候除了是颜值数最高的搭档也是最能打最有脑子的一对,当然也是最能惹事的。分到刑警队第一个星期我们就惹上大事了。

什么大事呢?当时警队出警申请配枪很严格,我们又是新兵蛋子。本来轮不到我们去申请,可吴知厄老爸面子大,我俩又很优秀。一次抓捕两名持械逃犯的行动最终还是给我们配上了枪。那时候赶上有好起震惊全国的持枪抢劫大案,于是警队对枪这个词很敏感,听到有个持枪逃犯来到了我们辖区内,所有警队骨干都配合武警部队出动去抓捕这两个王八蛋。

去的车里我跟老吴两个半大小伙子都抑制不住的兴奋,我更是大声说:“跟他妈的东北二王一样悍就有意思了。”

“哼,那就让他们跟着二王一起扑街。”老吴自信的拿着崭新的64式。有些跃跃欲试。

“别他吗给你蹦着JB。”我说了个粗鲁的笑话,老吴也跟着笑了起来,这是他能听懂的梗,我们新兵实弹射击的时候,班里有个四川瓜娃拿着枪蹲射,结果突然大喊一声捂着肚子躺地上哭了起来,班长老山东问他干啥呢别装死。四川瓜娃子捂着挡说班长我不射了,这瓜皮造的枪专门打我鸡巴。因为子弹击发后坐时打击抛壳挺 弹壳从抛弹窗中被抛出。这货不知道是不是姿势不对的原因,老是被弹壳打着蛋。那时在我们班里成了一个下流的笑话。

我们这些警察骨干跟着武警兄弟部队足有千人之多对嫌犯可能在的山区展开了荷枪实弹的合围,据可靠消息嫌犯被邻省的军队赶到了这一大片山区,那是一个很大的山脉,真正的深山老林,山势连绵山头林立,到处都是高大老树齐腰的草丛,因此我们不得不地毯式的搜索逐渐缩小包围圈,听我们队长王大脑袋说,这两天已经发现了他们没有来得及的掩埋的粪便包装袋,也就是说他们还在包围圈内。

老林子的蚊子个子大,咬人也狠,停一下就是一个大包,每个人嘴上都是骂骂咧咧的。纷纷扬言抓到这俩狗娘养的就给他们打成马蜂窝。

最终包围圈缩成了两公里的范围,我跟老吴都是摩拳擦掌,眼冒星光,甚至为谁能先打着他们打赌。其实进山的人很多,我们这支十来人的小分队还不真不定能遇见他们。听一个武警的讲这两以前也当过兵,还是那种番号都不给人知道的特种兵。我跟老吴听了更兴奋了,干的他妈的就是特种兵。

到了我们进山第七天,来到了这片山脉最大的一座山。老吴去林子里小便的时候敏锐地发现了一行并不清晰的足迹,这人生来胆子大。凑到我耳边说:“老魏敢不敢跟我脱离大部份去干这俩契弟。”

“戳大木娘,没有我老魏不敢的事。”我一龇牙发了狠劲。那时我俩一直谁也不服谁,都觉得自己比对方优秀。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这话放在扛过枪又别着枪的我跟老吴身上正合适,假装尿急我俩偷偷离开了王大脑袋的视线,两个兵痞兼新晋警察钻进了高过我肚脐快到吴知厄胸口的草丛里顺着那若隐若现的足迹前进,哈哈我特别爱形容我跟老吴的身高差,这人样样不服我,样样都要跟我争强斗胜,唯独这身高他没法努力。

却说我俩循着足迹越走越远,这时天色也暗了起来。

最糟糕的是我发现了一个手掌,从皮肤的光泽来看,那是一截应该是新从人体手腕处齐根砍断的手掌。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那手掌就剩下了半截大拇指和一截中指。所有断裂的地方都留有齿痕,人类的齿痕。是生啃的,那手掌中心最柔软的部分也被尖利的牙齿啃噬的七七八八了。

“是当兵的的手。”吴知厄皱着眉毛。

我点点头,那断掌的虎口处掌心处有着很厚一层老茧,还有一些淡淡的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