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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回王孙闻言起叹嗟,江山萧瑟隐悲笳(2 / 2)


大火连天,烧红了一角宫阁,烧得连距离那火很远的这无名院落,都能闻见那火的气息,那火舔舐过人身的焦枯味道。

酒吞童子写了一张字条,顺手解下身上玉佩,捏把捏把,将字条塞入玉佩之中封了一个严实,又在玉佩上刻了几个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送与秦淮卞赛,重赏万金。

酒吞眯着眼睛,看着因为大火和攻城,变得岌岌可危的法阵,一甩袖子,从袖中抓出一只尾巴尖儿带着点儿红毛的猫儿来,将玉佩往猫脖子上一挂:“花红,这消息就靠你了,若是失败,我就把这应天府所有的猫儿,通通做成肉饼。”

金华猫看见酒吞顶着朱橚的脸,露出阴郁诡谲的笑容来,吓得打了一个寒战。

酒吞指着法阵的一个薄弱:“去吧,去吧,我不管你找什么法子,去把消息给我送到。”

“总算是送到了。”那文士擦了擦汗,面对着这位昔年名动秦淮的美人之首,露出羞涩笑容,“先祖祖训,这玉佩是家传圣物,今日必定要交付女公子手中。我们都想着,今日是不是有什么大要紧呢,还好,还太太平平的。”

“太平?”那美人冷笑,“今日可不太平,很快你们想起今日,都会心如刀绞,和我一样。”说着,那美人将那玉佩往地上一摔,玉碎,书出,美人在那文士惊愕的目光里,捡起那张字条,扫了一眼,松口气似地,“那边终于了结了。”

大约是那松口气的模样,令这位艳光四射的美人显得有了几分天真温软,那文士竟看的痴了,半晌才回神:“姑娘说什么?”

美人一笑:“呆子,我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送回那人,就来找你呀。”

那文士的脸腾地炸出火来,一扫平时温文儒雅,挤出三个字来:“吴伟业。”

美人翩然离去,留下一句:“这名字,好耳熟。”

“这声音,好耳熟。”朱橚站在天井旁,听着墙外一个呵斥发怒的声音,扶着一个比他略年轻些的跛脚男子。

“五哥,莫不是来结果我们的。”那男子皱眉。

朱橚看着身边的弟弟,想他昔年多么开朗快活,挤在那时的邈园里去夜钓,结果吃了有菌人居住的蘑菇,差点丧命。那往事历历在目,而今往事中人却已经饱受折磨,不良于行。然而这位七弟却又是命好的,他到底因为菌人,获得了神异经历,福泽后人。比起三百年后大明帝国末代王孙,好得太多。

“七弟,四哥,哦不,新皇,会来救我们的。你放心。”朱橚扶着弟弟,又叹了一口气。

忽然院门被破,一人当前闯入,一袭战甲,大声喊:“五哥和七哥呢!十七弟来了!”

朱橚卷唇而笑:“我说呢,果然是耳熟的。”

那人剑目星眸,满身血土,一见朱橚和朱榑,大笑着走过来,一把将两人揽住,豪声道:“十七来晚了!”

坐在树上的酒吞也笑了出来,这个宁王朱权,有点意思。

哪里是他来晚了,他不过是燕王朱棣的部从,要说晚,也是朱棣来晚了——这个性子,只怕宁王府以后的日子,要过的惨咯。

“朱元璋的这些儿子们,各个身怀绝技,就是遭到倾轧,也能轧出什么琴啊药啊各种才华来呢,比起后来的那个九龙夺嫡,更有热闹。”羽衣狐伏在酒吞膝头笑,“我啊,很想亲眼去看看那个世界,看看燕王对上四阿哥,该有多热闹。”

“能去的啊,只要你一直这么乖,我就带你去。”酒吞躺回树杈上,已经懒得再看树下的三位皇子的戏文,小憩起来。

玉藻伸出手,划破眼前的一片赤红衣襟,伸手进去,划开到另一个时间之中,诡异地钻入酒吞的心口,消失不见了。

那焚红天际的大火,终于消灭不见了。

北方男儿的刀剑刺破秦淮梦影,一日醒来,又复山河。

秦淮河两岸的水鬼冤魂都在纷纷议论,说那鬼眼的周王被他的亲哥哥救出来了,赐还了王爵封地,马上就能衣锦还乡了。

“苍天有眼哪!周王可是个好人!”

“耶啰!神鬼有知啊!没让周王死在宫里。”

“有他在,咱们小鬼儿的日子好过许多!”

“啧啧,我这就启程回开封,那边日子比这里要好过了呢!”

“走走,我也去,老兄你帮我引荐引荐,我也想入王府讨一口生活。”

“你在吴家混不成了?”

“可不是,你不知道,那天吴家来了一只金华猫,那个妖异喔,说带来了一块儿极金贵的玉佩,被吴老爷当做是立身安命的传家宝,把那一窝金华猫都供了起来,哪里还有你老哥哥我的地方站!”

“哎呦!金华猫!那可快走快走!应天的金华猫都归花红管,那个花红听说傍上了一位上神,有了靠山!惹不得!”

“可不是,快走,这就走!”

几只闲闲鬼魅,你拉着我,我扯着你,顺着秦淮河的水道,一路向北,走得匆匆忙忙,一眨眼的功夫,便不见了。

那河水温柔,不知时间已经走了一个轮回,只载着一水胭脂,花都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