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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6章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2 / 2)

她叶明媚也好,燕春来也罢,不管平时有多么的厉害,在强大到无法杀死的九幽王面前,都只能算是个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叶明媚牙齿格格打颤,很想站起来却无论怎么也站不起来时,酒店的保安终于拍马赶来,发出了一声无比悦耳的惊呼:这才是正常人的声音。

“走,走!我、我要走!”

叶明媚腾身从沙发上跳起,向门口扑去,压根没意识到她正穿着睡衣,踩着小拖鞋,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刚冲出两步,她就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她的双腿,直到现在还不受她使唤。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摔倒在了地上那样,双手扒着地面向门口爬去,边爬边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马不停蹄的走。

毕竟没谁喜欢在冬天来到时,还得住在荒山野岭内。

要是非得在那儿住也行--最起码,得有个正儿八经的房子吧?

搞两间窝棚算咋回事嘛!

更过分的是,两座窝棚中间,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坟头,害得格林德半夜起来撒尿时,总觉得背后有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在他脖子里吹凉气。

没有美女陪伴,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暖气供暖--什么都没有,只有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听到的鸟儿声,还有连绵起伏望不到头的小山峦。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现在是21世纪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经在这儿住了半个月的圆哥,貌似还很悠哉,今早一起来,就望着南山妙手偶得了两句好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好吧,对于圆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谁让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有‘丁忧’这个说法呢(丁忧也叫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明文规定了:丧父母的子女,要在坟前守墓三年)。

方圆要对土豆老尽迟来的孝道,格林德原谅了他,可毛驴那条贱狗,为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却在方圆看不到时,就冲格林德做鬼脸,无论他怎么蛊惑(闹事,咱得走),都不带搭理他的?

唉,圆哥不会真在这破地方,给土豆老守三年的坟吧?

格林德懒洋洋的躺在窝棚里,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左手轻抚着自己的光头,不住的无声苦笑:就在昨天,他脑袋上好不容易冒出了一层头发,却被圆哥无比蛮横的,用那把吓人的陌刀,又给他剃了个精光。

方圆还跟人家解释说:在我们华夏,当爷爷的挂了后,当孙子的都得剃成光头,以表示对爷爷沉痛的哀思。

格林德这才知道,方圆为啥让他剃光脑袋了:原来不是为了让他耍酷,只是为了给土豆老当孙子尽孝。

上帝你个比,圆哥才是土豆老的孙子好吧,干嘛他不剃光脑袋尽孝呢?

再不济,也得把毛驴脑袋剃光了,那样心里就多少平衡些了。

就在格林德盯着窝棚顶,独自黯然伤神时,一条湿漉漉的舌头,在他铮亮的脑袋上舔了起来。

“滚开!”

格林德抬手就推来了毛驴的脑袋,翻身坐起,用无比悲愤的目光看着它,恨恨的骂道:“每天都是你来叫我下山挑水浇土豆,自己却特么的跟着遛腿。”

毛驴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转身懒洋洋的晃着尾巴走了:话说不跟这死老外下山挑水,在那边看大哥迎着朝阳做广播体操也不错。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小格,顾得毛圆!”

方圆一脸健康的微笑,就像瞎子那样看不到小格脸上的幽怨之情。

“早上好,圆哥。”

跟方圆问好,走到远处搞完个人卫生后,格林德顺手拿起了扁担,情绪更加低落。

以前啊,就算打破他脑袋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如此有幸的,用泱泱大国远古流传下来的扁担,挑着俩塑料桶下山挑水。

唉,那小溪,就不能从土豆老的坟前经过吗?

冬天已经正式驾临这片大地了,格林德半个月前种下的两垄土豆,能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季吗?

带着这些疑问,格林德慢吞吞的走下了山。

来到山脚下那条小溪前,格林德随意回头看去时,就看到毛驴爬在枯草堆里,微微撅起的屁股上,有个明显的脚印--大哥不喜欢他在做广播体操时,被毛驴盯着看。

看到毛驴挨揍后,格林德心情好了很多,哼起了古老的家乡小调,刚要把水桶放在小溪内,毛驴却忽然猛地从枯草堆内蹦起,汪汪叫着冲向了东边。

格林德向那边看去,就看到有个穿着灰色夹克外套的干巴老头,到背着双手好像土财主似的,顺着小溪从那边走了过来。

毛驴认识这个老家伙,要不然也不会跑过去后就大献殷勤。

老家伙没让毛驴失望,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块熟牛肉,递给了它。

是递,不是扔。

格林德很清楚,如果有人用施舍的嘴脸喂毛驴,它肯定会懒得理。

“这是一只很有尊严的狗子。”

老头走到格林德面前这样说到。

“那是因为它不饿。”

格林德上下打量着老头,问:“你是谁?”

“我是山羊。”

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笑眯眯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