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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世界三 豪门假子(2 / 2)


琴歌翻身落地,还未举步,手上一紧,已经被人握住了手腕,粗糙有力的大手宛如铁箍一般,几乎掐断他的骨头。

琴歌回头,正对上秦钺那双阴沉的眸子,冰冷、暴虐,仿佛正酝酿着狂风暴雪……

琴歌想也不想,反手从胸口拔出只剩小半截刀刃的短刀,一刀抹向秦钺咽喉。

秦钺不闪不避,一双阴沉的眸子定定的看着他,捏着他的手腕的手,狠狠一拽!

琴歌一个踉跄,还未站稳,浑身便是一震,整个人被巨大的冲力带飞两步,重重撞在树干上,直至此刻,剧痛才从右肩传来。

琴歌张口,喷出一口鲜血,伸手握住肩头足有拇指粗细的黑色铁箭,想将自己从树上□□,只是以他剩下来的那点力气,直如蚍蜉撼树,试了几次却半点用处也无。

好可怕的箭,琴歌放弃了尝试,事实上刚才若不是秦钺那一拽,这会儿他已经成了尸首,不过,现在的处境也没好到哪儿去就是了。

“琴歌。”

视线中出现黑色宽大的袍角,琴歌不及多想,已经被人掐着下巴抬起头来。

“寡人没死,”秦钺冷冷看着他:“你是不是很失望?”

琴歌咳出一口血来,笑笑,声音有些虚软,目光也有些散漫:“是啊!”

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什么都算好了,连退路都安排妥当了,唯独没有想到在出手的那一刻,不知怎的头忽然一痛,仿佛被人用大锤狠狠敲了一记似得,这才刺偏了少许,否则即使秦钺身着内甲,此刻也早已一命呜呼。

“好,你好……”秦钺噗的喷出一口鲜血,冷笑着点头道:“好的狠……琴歌……”

一身单薄亵衣的少年已经半身是血,右手无力的垂落,左手握住漆黑的箭杆,修长素白的手指上已溢满鲜血,又顺着他的手腕蜿蜒而下。

秦钺用力喘了口气,一抹血色从嘴角渗出来,他伸手握住少年肩上的铁箭,猛地下按。

“哈啊!”琴歌惨哼一声,吃痛的弓起腰。

秦钺满意的看到少年脸上终于没了那可厌的笑容,看着他牙齿咬破嘴唇,冷汗顺着鼻尖滴落……

脑海中,少年懒懒靠在塌上仰头饮酒,和盘旋在空中,一脚狠绝的踹向他胸口匕首的画面交替出现……琴歌,好,琴歌,你好样的!

猛地发力一拔。

鲜血飞溅,琴歌闷哼一声,手指用力扣住树干,强撑着让自己靠在树干上没有倒下去,大口吸着气:真他妈疼啊!

黑色染血的铁箭被掷在他面前,秦钺转身就走,冷冷的声音带着切齿的寒意:“别让他死了。”

许久之后,山平水静,又过了片刻,一只素白的手毫无预兆的从湖水中伸了出来,吃力的扒住湖边一块黑色的石头,又过了好一阵,这只手才将自己的整个身子,从湖水中拖了上来。

林诺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一身玄色的长袍已经撕成了布条,身上、脸上到处布满了细碎的血痕,散乱的头发被水糊在脸上背上,一出水又冻成了冰渣子,看着越发的可笑。

林诺又爬了两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动,身上的水渍凝成的薄冰便发出碎玉般的轻响,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懒得再费灵力捏什么避水诀,就随它去了。

“叮!”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是否选择回归?”

林诺嗤笑一声: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还主线任务?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

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

林诺没将所谓的“回归”放在心上,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消极任务”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相比起来,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

若换了是旁人,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诺生性倔强,不仅不曾妥协,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既然有这种手段,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只求它援手这一次,委实不算过分,可它不仅没有伸手,连句话都没有,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还为它所用,那就是犯贱了。

“抽风”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并不客观,但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系统才开始折腾他,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

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他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种事,单凭他的脑子,是想不明白的。

闭上眼睛,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慢慢滋养身体,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

林诺活了两辈子,上辈子他不是孤儿,但也和孤儿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于是有了他。怀着八个月的时候,两人回老家生孩儿,他出生半个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个月,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托邻居帮着办的。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老爹说请不上假,至于他妈……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也据他爹说,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就再没见过他妈。

爷爷没了之后,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将地租给邻居种着,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

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然脑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剧情开启,支线任务: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

剧情、方拓、林灵儿……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林诺瞬间僵直了: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没想到,原来他是穿书了!

他穿书了,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人气担当,被读者亲切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说是颜值担当,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起码在这本书里,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

说是人气担当,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出丑,每逢他出场,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如今林诺既然来了,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安全第一,远离男主。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

交恶当然更不行,作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林诺更是想都没想:事实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

同一个山崖,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还有灵果、传承侍候,换一个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男主闪现。

危机四伏的秘境,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火中取栗,你闯进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试炼,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也还是个死……

但不管怎么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

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

至于最后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

重见天日,琴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透过车窗,看着街上往来的人群、繁华的店铺,觉得熟悉又陌生。

忽然微微一愣,道:“为何秦都来了这么多齐人?”齐人或许是因为总在马上驰骋的原因,发式和中原诸国区别很大,喜爱结成各种发辫或索性剃掉。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面色冷峻到近乎麻木的青年,闻言沉声道:“陛下和楚公主大婚之日将近,齐王派了使者前来道贺。”

琴歌这才想起,楚公主到秦都四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婚期。想到秦钺易安他们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琴歌微微皱眉,其实这种事,别说在向来不讲规矩的大秦,就算南楚也不少见,可琴歌却很难像其他人一样,将这些当成一件风雅事去看,只觉得厌烦透顶。

忽又轻轻叹气,他来秦都,到如今满打满算不过两个多月,可发生的事,却比前面十多年还多。甚至现在想起在南楚时的事,都仿佛是发生在梦里一般,朦朦胧胧并不真切。

马车停下,琴歌下车敲门,好半晌无人应门。马车不等他进门便已经走了,但同车的青年却下来,静静站在他身后。

琴歌皱眉:“你不走?”

青年道:“陛下令我跟着你。”

他说话的腔调似乎永远那么平,不带丝毫感情。

秦钺亲自下的命令,不管是监视还是保护,琴歌都没有拒绝的余地,沉默片刻后,问道:“如何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