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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原因





  吴不赊确信,如果他真的是拈起指尖把药喂到祝忆蝶嘴巴里,甚至连祝忆蝶唇皮都不碰一下,那一定会平地起雷,炸他个外焦里嫩,这么装13,天都不容啊。

  不过他也知道有几分羞噪,偷瞟一眼祝忆蝶,还好,祝忆蝶一直死死闭着眼睛,没有睁开来,看来是真的羞恼到极处了。

  销魂香也放在榻上,这东西好,一只羊是牵,两只羊是赶,也顺手拿起,与解药一道,放进了腰囊里。

  又看一眼祝忆蝶,仍是一动不动,吴不赊不敢再招惹她,拨腿想要跳窗溜走,却又不知道药效彻底发挥出来要多少时候,虽然小红说是一刻钟,但这会儿是没钟表的,是沙漏的时间,可不太准,他若一溜,万一解药没见效前祝忆蝶又出什么意外,那就哭都没地方哭了。

  在房中转了个圈子,眼光落到段七七身上,段七七歪在太师椅上,已死得不能再死,眼睛犹是瞪着的,吴不赊不敢与他对视,眼光下垂,落到了段七七的金腰带上,那腰带上缠着的金丝,少也有七八两金子吧。

  尤其吴不赊一直都比较穷,这时也不管死人不死人了,走过去,一看,前面的扣比较特异,好象不止是腰带那么简单,试着一按,“卡”的一声,弹出个手柄来,好象是个剑柄,试着一抽,还真抽出一把软剑来,剑长三尺,秋水寒光,映面发寒,竟是一把极为罕见的珍品。

  “这个好。”吴不赊大喜,把腰带整个儿解下来,入手极为沉重,至少有十好几斤,可刚才抽出的软剑最多不过两三斤啊,剑鞘怎么会这么重?吴不赊细看,剑鞘是鲨鱼皮的,四指宽,做工精美,外面缠着金丝,里面却是淡青色。

  双层的?吴不赊心下一动,到中间一翻,里面果然有夹层,这一看,眼珠子都直了,怎么了?原来夹层里面,藏着个大宝山,一截一截,最前面两截装满了各种珍珠宝石,随后两截塞满了金叶子,再往后两截又是各种宝石,再后面又是金叶子,整根腰带,一共有七八截左右,一软一硬一软一硬分开装截,不是金子,就是珠宝。

  段七七仇家太多,随时有给人追杀的可能,而他化身鸨母这些年,却又挣下了巨大的家产。

  若是一些粗大的东西,例如屋宅金银,一旦给人追杀逃命,就都要舍下,于是段七七就把所有的财产都换成了珠宝黄金,可以说,他几十年来挣下的家产,绝大部份就在这根腰带上。

  黄金也还罢了,虽然腰带重主要就是金子的重量,但一腰带金子换成银子最多也不过几千两,值钱的是那些珠宝,几乎每一颗都是价值千金,而这一腰带珠宝,又何止百粒,吴不赊虽然无法估量出真实的价值,但有一点他知道,这一次是发财了,真的发财了。

  老实不客气,反手就把腰带系在了自己身上,腰带正面金丝缠绕过于招摇,反过来系,效果一样,抽剑同样方便,外表却普通得很,不招人眼,吴不赊非常满意。

  这时突听到响动,回头,原来解药见效,祝忆蝶起来了,正摸索着穿衣服,见吴不赊回头,她抬眼狠狠的看过来。

  这眼光凶,吴不赊吓得一颤,本就是给追杀怕了的,何况这会儿还心虚,怀里揣着人家几根毛发呢,下流不要紧,给骂做变态就不好意思了,忙陪个笑脸:“啊呀祝师姐,我视力不好,什么都没看见的,即然解药有效,那我先走了啊,你最好休息一会儿,让药效彻底行开再走。”

  嘴上说,脚下飞快,到窗子前面,一翻身就钻了出去,回头看一眼,祝忆蝶已翻身下榻,转过身子在整理衣裙,眼睛已瞟向了外舱的宝剑,吴不赊心下发毛,再不敢吱声,到船舷边一看,金莲妹悠然自得的趴在老地方呢。

  “龟妹,我下来了。”吴不赊打个招呼,腾身跳下,一打手势:“快走快走。”

  金莲妹四脚划水,复往北行,吴不赊频频后看,还好,祝忆蝶并没有追出来,也不知是药效没有彻底行开手脚还有些不便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过吴不赊也担不了这么多心了,祝忆蝶不追来就好。

  这一趟收获实在不错,到不仅仅是金腰带里的财宝,主要还是那份艳遇。

  吴不赊手指轻搓,似乎仍能感受到祝忆蝶肌肤的柔滑香嫩,就是打死他,他也不后悔。

  “死了也值。”吴不赊伸指在鼻间闻着,又想:“美人儿不会想不开吧。”

  想一想应该不至于,虽然遭遇不堪,但应该还能够承受,终究保住了完璧不是?

  段七七已死,至于吴不赊,后面肯定是恨了他的,但无论如何来说,吴不赊算是救了她,且也没有过于落井下石,只是稍稍占点便宜吃点儿豆腐,真就用得着寻死觅活?不至于,不过吴不赊的救命之恩估计也是抵消了,以后撞着,会不会拨剑就砍,那还是两说的事。

  “花牡丹那臭丫头到底搞什么鬼啊?”想到牡丹,吴不赊忍不住骂了一声,但想着想着却又笑了,若没有牡丹搞的那一出,后面的这一切又怎么会发生,人生啊,就是这么爱恨纠结,纠结啊。

  一路向北,还真上了岸,与金莲妹挥手告别,金莲妹依依不舍,叫了好几声,可惜它在陆上实在太狼亢了些,而且人家还有老公呢,否则吴不赊真要把它带在身边,就当了坐骑。

  到附近村镇找了家酒店,叫了几样野味,半碗村酿下肚,水上漂了一两日,总觉得脚不落地,这会儿才安心了些,叫了小二来问,却就傻了眼,这儿哪里是什么分襄,居然是莱国。

  原来吴不赊南辕北辙,当日下水,后来转了几个弯,方向就全变了,要回分襄,还得下水,若走陆路,不但要经过莱国,还得从息国的边城望襄郡穿过去,这一绕还真绕得远。

  “这回真是自由了。”一直盼着单飞,这会儿真个单飞了,反到是有些儿失落的感觉,到不是盼着回去看陈刚那张臭脸,而是想回襄城去,找到牡丹,把牡丹恨得他吃肉的原因搞清楚。

  从牡丹和祝忆蝶口口声声骂他狗王这一点来看,她们一直当他是襄王仲秋,也是啊,就吴不赊本人来说,实在没有得罪她们啊,得罪她们的,只能是襄王仲秋,可吴不赊不是襄王仲秋,所以无论有什么原因,都是可以解释得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