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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舍己救人(1 / 2)

第四十六章 舍己救人

温香睁开眼睛就开始想,她要做点什么营生来维持生活。

昨晚上宋南州将她拎到这客栈后就要走,她死皮赖脸的拉着他,说尽了好话,那家伙才给了她一两银子。

临走时还要嘲讽她:就当是买肉包子打狗了。

分明就是回敬她那句“就当被狗咬了”的话。

真是又小气又刻薄。

不过好在多了一两银子傍身,暂时没有那么窘迫了,温香就开着想着,要怎么样把这一两银子变成二两、三两、十两甚至一百两。

她算是看透了,人啊,还是要自力更生才行!

抱大腿什么的虽然很省力,但也太没尊严了!

感觉她的尊严都被宋南州践踏成渣渣了!

想了一会,还是没什么头绪,温香摸着咕咕叫的肚子,决定起床吃早饭。

昨晚上那些打包的剩饭剩菜,到底还是让宋南州给扔了,好在他扔给了街边的那些乞丐,倒也不算浪费。

温香依然做男装打扮,临出门前照镜子:“天生丽质,就是打扮成这样也依然光彩照人。啧啧……先去厨房抹锅灰。”

她此时都有点怀疑自己这样跑出来到底对不对了,许温香长的太漂亮,从前养在深闺无人识,现在她顶着这张脸出来,是祸不是福啊!

她得想办法提高自己的自保能力,不然再遇到昨天那样的事,谁知道还会不会有昨天那样的运气。

对温香来说,她能想到的自保办法无非就是辣椒水,防身电棍和强光手电。

防身电棍跟强光手电她就不用想了,辣椒水倒是可以想办法熬一熬。

温香一边想着,一边瞅准方向往厨房溜去。客栈的厨房也给客人们提供早餐,因此一大早已经是热火朝天。

温香穿得不起眼,又瘦小,身上的短打衣裳也跟客栈里跑堂的衣裳颜色相似,于是顺手摸了一条抹布搭在肩上,低头弯腰的走进厨房,也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

就算真有人留意到了,她只需要说一句她是新来的,应该也能蒙混过去。

温香在灶旁停顿了一会,再出来时,就跟昨天一样,成了个灰扑扑的邋遢小子。

幸好她没洁癖,要不然还真下不去手。

温香蹦蹦跳跳的离了客栈,花了两文钱买了两个大包子,一边啃一边留意,看看这街上都做的是什么样的生意。

路过铁铺,温香眼冒金光的看了半天打铁的大汉那露在外头如同健美先生一样健壮的身材,那一身的腱子肉,不知道摸起来手感如何。

“小子,站这里干什么?”打铁的那哥们发现自己正被人饿狼一样的盯着,抡起大铁锤走出铺子,声若洪钟的问温香。

“呵呵,我就随便看看。”难不成这哥们知道自己在肖想他那身腱子肉,所以预备拿这大铁锤来收拾她?

她能经得住一锤不?

“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我们铺子可不要。”打铁的哥们嫌弃的瞥一眼温香:“前面的银楼要收学徒,你不如去那里碰碰运气。”

“谢谢哥们。”温香松一口气,冲着那人不伦不类的抱了个拳,笑眯眯的走开了。

经过镖局,看到镖师们吆喝着将货物抬上车,个个精神焕发,威风凛凛。

“走镖啊。”温香驻足。

这个工作危险了些,但走南闯北,就跟边打工边旅游一样,很有吸引力。

温香打算去问问他们镖局要不要招人。

负责接待她的是一个长了张方正脸孔肤色黝黑的很有经验的镖师,“你想进我们镖局?”

“是勒。”温香奉上乖巧的笑容:“大叔,您看我行不行?”

“你是哪个武馆出来的?擅长什么拳法?”

温香:“……”

还要练过的才行?

见她一脸懵逼,镖师又问:“要不然腿法?”

温香摆出个金鸡独立的姿势。

镖师瞪着她:“小子,你来耍老子的不成?”

“不敢不敢。”温香在那砂锅样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前一溜烟儿跑走了。

唉,没本事啊,连镖局都混不进去。

温香索性坐在路边,左看看胭脂铺子,又看看杂货铺子,再看看不远处的青楼一条街。

算了,她还是去腱子肉先生说的那个银楼碰碰运气吧。

温香起身打算去银楼应征,突地听到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伴随着路人惊慌的尖叫声。

循声望去,就见一辆失控的马车歪歪斜斜的正冲了过来。

马车速度非常快,赶车的车夫控制不住惊马,脸色煞白的边大叫着让开边死死勒缰绳。

路上的行人纷纷躲避,温香也急忙闪到路边去。

“那里有个孩子,是谁家的孩子,还不赶快将孩子抱走!”突然,温香听见有人大叫了一声。

温香也看见了,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男孩,白白嫩嫩十分可爱,正蹲在路中央捡什么东西,丝毫没有留意到危险来临。

看见这一幕的人不少,可并没有人上前去抱那孩子走开。

很可能他的家人不在他身旁。

温香迟疑了一下,再看一眼那飞奔过来的马车的距离,她如果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应该能救下那个孩子。

不管了,大不了就是受伤。那孩子穿戴不俗,她要是因为救他受了伤,他家人怎么也要给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吧。

这样想着,温香再不犹豫,朝那孩子疾奔过去。

虽然平时贼老天爱戏弄她,不过关键的时候,似乎还是关照着她的。她刚冲到孩子身边,马车已经到了她的身后。

温香几乎都能感觉到马蹄下一瞬就要踏在她身上了。

她抱着吓呆了孩子就地一滚,堪堪擦着那马蹄滚到了路边。

大街上的行人都看见了这惊险的一幕,除了马匹的嘶鸣,车夫惊慌的喊叫,一时间竟没有别的声音。

温香睁开眼,大大的喘了口气,这才低头看抱在怀里的孩子。

孩子也睁大圆圆的眼睛,白嫩滚圆的小脸上还带着惊慌,一动不动的看着她。

“有没有哪里痛?”温香轻声问他。

孩子呆呆的摇了摇头。

温香揉了揉他的脑袋,抱着他坐了起来。

这时候周围的人群才终于回过神来。

“那孩子真的得救了?”

“就是那少年人奋不顾身救了那孩子。如果不是他,这孩子只怕就要当街被那疯马给踩死了。”

“这是哪家的马车?”

“还好那位官爷出手,将那疯马制住了,要不然今儿这大街上怕是要伤不少人。”

温香闻言,忙抬头去看,果然看见刚才发疯失控的马匹已经停了下来,此时正没事马一样的低头吃滚落在地上的胡萝卜。

那马车夫也吓坏了的模样,一边颤抖着手抹冷汗,一边对站在马旁的穿着衙门衣服的青年感激的道谢。

这时候,马车上下来个穿着杏色裙子的姑娘,那姑娘生的白皙水灵,穿着打扮以及一举一动都昭显出她来历不凡。

姑娘下车后,看了眼四周,而后恭敬的伸出手撩起车帘。

众人这才明白,原来这姑娘只是个丫鬟。

这时候,一只手先伸了出来。

一截手腕雪白如玉,衬的碧玉镯子都格外好看。五指亦是纤细如玉,没有涂蔻丹的手指修剪的圆润整齐。阳光底下,那手白嫩的几乎能晃花人的眼。

大街上的众人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见到了这一只手,众人对马车里那人的面目也就更加的好奇起来。

那只手搭在丫鬟的手上,先是一截蜜粉色镶银丝万福苏缎袖子,再是一只海棠红面绣靛蓝花鞋子从裙子下露出一半,显得格外柔软小巧。

温香不由得暗暗赞叹,马车里的定然是个绝美的妙人儿,光是这手,这脚,就已经让人移不开目光了。

她刚感叹完,马车里的人也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来。

“是庆王妃!”有人认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