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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章 十步杀一人--------(为粉红票90张加更)(2 / 2)


平南郡主的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在沈妙歌的话中听出什么来;她笑道:“好的。只是表兄的诗如果和他人不相上下时,表兄便要算作是输了。”

沈妙歌一口应承下来没有反对:输赢并不是很重要,只要不是太差也就可以了。

梦喜起身好似凑趣般的道:“我刚刚写了两首已经力尽,我也过去看看琦儿写诗吧。”她随红袖一起走到了沈妙歌的桌前――她是怕红袖自己过来尴尬。

平南郡主没有再说话,厅上便一时静了下来:众人都在静思。不多一会儿,厅上便热闹起来,有吟的、有写的、还有修改的。

红袖悄声道:“我们要不要赢?”

沈妙歌摇头道:“就是想赢我也没有那个才情,而且这种风头不出也罢。”梦喜听了连连点头:“不要赢不要赢。”她可是不希望多出一个郡主弟媳来。

红袖听了一笑便只是磨墨没有再说话。

不多一会儿,会做诗的人都做完了;沈妙歌便把自己的诗让一旁的丫头奉到录诗人的桌上。

品评下来,沈妙歌的诗自然是落了下乘,不过他的字却让平南郡主看得眼睛一亮:很好的字啊,很有风骨!

扇子自然有了得主,原本到这里就应该散了,可是郡主身旁的一个嬷嬷忽然道:“小侯爷一表人才,又写得一手好字;看袖儿姑娘也是英气逼人,和小侯爷又如此脾气相投,应该是有好文采的吧?”

平南郡主回头喝斥了那嬷嬷两句,然后回头笑着对红袖沈妙歌说了几句赔罪的话。

人人都知道红袖尚武,所以那嬷嬷才说什么英气逼人!她说得句句听着都是好话,实际上却在暗示她有些配不上沈妙歌:郎才女貌――红袖还真算不得是美人。

沈妙歌眼底闪过一丝怒色,红袖却抢在他开口之前福了下去:“这位嬷嬷有句话说对了。论文采,袖儿实在是说不上有什么好文采,不过却舞得一手剑还能看得过眼去。”有些事情,要她自己应对才可以了结麻烦。

平南郡主闻言十分高兴的样子:“早就听说袖儿姑娘是将门虎女,今儿我可要好好的开开眼。”

有道是娶妻当娶贤啊,虎女怎么听也算不得是贤女。

红袖听了一点也不以为意:平南郡主在沈妙歌性命垂危时毁婚,才真是不贤呢;而且此事她不用说,在座的众人都明白。

平南郡主当然不是用红袖的虎女来衬她的贤良:她当然知道沈家看她根本不是贤女。她只是想让人知道,红袖也并不是贤女罢了。

“既然郡主今日高兴要看民女舞剑,那民女便舞一回给郡主助兴吧。”红袖一口答应下来。

她回头吩咐道:“把我的剑送上来。”然后便把袖子系紧了。

平南郡主笑着回应:“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多年都不曾如此高兴过;如果不是我身子不好,实在早应该请诸位兄弟姐妹过来聚聚的。”

红袖虚应着她,沈家众人也是虚应着:如果她不是贵为郡主,如果她的所为不是让人捉不到什么把柄,沈家的人早起身甩袖子走人了――红袖现在可是沈家的儿媳。

沈妙歌自红袖开口后,便没有再说话:他和红袖相处日久,自然是了解她的,知道她可不是一个任人欺辱的人。

说话间韵香已经把红袖的长剑取了来,红袖一拔剑郡主身边的两名丫头便上前一步轻喝了一声:外面立时便涌进来一些侍卫。

平南郡主急忙喝退了侍卫,又训斥了两名丫头才对红袖说话,表示出她的歉意。

红袖笑着一抱拳道:“无妨,只要郡主不怪罪民女就好。”平南郡主又客气了两句,便请红袖舞剑。

红袖很干脆,弯腰抱拳之后便舞起剑来,一面舞还一面漫吟:“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她舞得剑法本来就不是观赏的剑法,那剑又是一把极为不错的利器,所以在道道剑光中弥漫出森森的杀气,让厅上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种冷:透到骨子里的冷。

她吟到“十步杀一人”时接连使出了几招杀手,剑光更是亮了三分,杀气自然也强了三分!

平南郡主一直挂在脸上的温柔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惊惧:她生平第一次知道了怕字,实实在在的怕。

诗自然是好诗,可是却没有人为诗喝彩:诗与剑法的配合,把厅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吓到了。

当红袖收势站好行礼时,厅上众人还在呆愣中,只有沈妙歌是清醒的,双眼放光的看着红袖:他相信红袖不会伤害他。

红袖言语还是一样恭谨有礼:“不知道郡主还能看入眼吗?”